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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畜牧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总浏览量:163     来源:河南省畜牧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农牧)局,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省畜牧产业扶贫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河南省畜牧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畜牧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8年8月31日


附  件

 河南省畜牧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认真履行畜牧部门脱贫攻坚专项责任,发挥畜牧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畜牧产业扶贫向高质量迈进,根据《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省畜牧产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畜牧工作全局,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畜牧产业,大力实施“技术培训引导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畜牧企业就业一批、合作组织发展一批、特色养殖扶持一批”五大扶贫工程,进一步完善畜牧产业扶贫机制,提高畜牧产业帮扶实效,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全省脱贫攻坚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探索畜牧产业发展重点、路径和模式,培育和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畜禽产业,提高畜牧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农户自愿,加强社会动员,调动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凝聚合力,积极引导有意愿的贫困户采用适合自身条件和家庭状况的各种形式发展畜牧产业,通过产业发展,精准帮扶,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3.龙头带动,精准帮扶。发挥涉牧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培育壮大合作组织,积极吸纳贫困户,推进链式发展,通过各种帮扶方式,构建企业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的内在联结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4.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推动畜牧产业扶贫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农户脱贫致富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畜牧产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确保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并进。

5.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畜牧产业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综合施策,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畜牧产业稳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畜牧产业扶贫“千企带万户”和养殖技能培训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累计组织发动1000家以上涉牧企业参与扶贫带贫,帮扶8万贫困户、25万贫困人口增加经济收入,实现对贫困养殖户技术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常态化、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畜牧产业布局。依托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粮改饲试点等扶持政策,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畜牧产业,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按照《河南省畜牧产业扶贫专项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产业发展布局和“强猪、壮禽、扩牛、增羊”原则,重点支持正阳县、内乡县等43个贫困县发展生猪产业,重点支持封丘县、民权县等18个贫困县发展奶牛产业,重点支持洛宁县、叶县等33个贫困县发展肉牛产业,重点支持卢氏县、固始县等31个贫困县发展家禽产业,重点支持宁陵县、兰考县等37个贫困县发展肉羊产业,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涉牧企业,增强畜牧产业扶贫带动能力。(牵头单位:省局畜牧处;责任单位:省局奶业办、饲料处、畜牧总站、饲草饲料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二)积极开展涉牧企业带贫活动。以河南省畜牧产业扶贫“千企带万户”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动员养殖、饲料、兽药、屠宰、乳制品加工等更多涉牧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带贫,引导企业探索扶贫的可持续路径和有效帮扶模式,创新完善利益联结形式,与贫困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助推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切实完善政策措施,整合项目资源,加大对贫困地区现有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内引外联、扩张兼并,大力发展精深加工,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逐步做大做强,着力促进龙头企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种养加销一体化经营,增强其对当地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摸清企业带动贫困户底数,完善企业带贫信息台账,设立带贫企业光荣榜,及时跟踪企业扶贫进展情况,对成效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和支持。组织涉牧行业协会开展河南省畜牧产业扶贫突出贡献企业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企业扶贫的积极性。(牵头单位:省局产业扶贫办;责任单位:省局畜牧处、医政药政处、饲料处、屠宰办、奶业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三)加强技能培训和服务。县级畜牧部门要摸清辖区内贫困养殖户的养殖状况和培训需求,逐户登记、建立台账,为开展技术服务打下坚实基础。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组织省、市、县三级畜牧产业扶贫专家服务团(组)分级制定培训计划,逐级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畜牧兽医技术骨干和贫困养殖户开展不同层次的实用技能培训。以“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为依托,组织开展畜牧产业扶贫服务承诺活动,定点、定片、定户落实技术帮扶责任,向贫困养殖户发放畜牧产业扶贫服务承诺书、明白卡、实用养殖技术资料,实现对贫困养殖户“一对一”、“点对点”技术服务全覆盖。采取集中授课、送科技下乡、精品课件网络推送、专家热线答疑等方式,拓展技术服务渠道,为贫困养殖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鼓励和动员涉牧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利用各自优势开展技术培训,切实解决贫困户在养殖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牵头单位:省局畜牧总站;责任单位:省局人事科技处、产业扶贫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四)实施就业帮扶行动。认真研究制定激励措施,通过优先享受扶持政策,鼓励涉牧企业适当降低就业准入门槛及条件,积极吸纳安置更多贫困人员进入企业务工,实现稳定就业,多措并举促进贫困家庭增收。县级畜牧部门要及时掌握涉牧企业用工动态,积极为企业提供满足需要的贫困人员信息,做好企业和贫困人员牵线搭桥工作。建立涉牧龙头企业劳务用工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发布企业用工招聘信息,拓宽就业帮扶途径。(牵头单位:省局产业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五)积极发展特色养殖。根据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等条件,因地制宜实施“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特色产业推进行动,加快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黑猪、土鸡、肉兔、肉驴、奶山羊、养蜂等产业,积极推广林下绿色养殖、山区生态放养、水上特色饲养等养殖模式,加快龙头企业培育,强化特色产品开发,促进产业融合,创建特色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切实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帮助贫困户通过参与特色养殖脱贫致富。(牵头单位:省局畜牧处;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六)搭建产销对接平台。以中原畜牧业交易博览会为契机,举办河南省地方优质特色畜产品展览展销和产销对接活动,组织贫困县做好参展参会工作,积极为贫困地区拓展产品外销市场创造条件。推动贫困地区优质畜产品与农村连锁超市、农贸市场实现产销对接,减少畜产品销售中间环节,增加销售利润。发挥大型电商企业孵化带动作用,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畜牧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特色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支持获得“三品一标”认定的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签订产品直销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牵头单位:省局畜牧处;责任单位:省局畜牧总站、饲草饲料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七)培育壮大合作组织。支持现有畜牧合作组织加快升级改造,提升发展速度,创新发展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吸纳和带动贫困户能力。引导贫困地区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章程、有制度、有档案”的要求培育新的合作组织,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增强其风险防控能力,为贫困户参与合作组织提供新的途径。鼓励贫困地区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为畜牧合作组织、贫困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重点支持贫困户发展畜牧养殖业以及贫困人员就业创业。(牵头单位:省局畜牧处;责任单位:省局计财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八)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组织各地筛选一批具有贫困地区优势特色的畜牧产业招商项目,充分利用各种展会、洽谈会等平台进行宣传推介,瞄准重点企业,积极对接洽谈,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围绕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利用扶贫优惠政策,配套引进一批标准高、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建厂,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提高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利用春节、国庆等在外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举办“豫商家乡行”活动,广泛邀请在外的企业家、知名人士返乡参观考察,做好宣传推介,千方百计“引凤筑巢”。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招商引资相结合的新路子,加快推进畜牧企业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各项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早日发挥效益,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牵头单位:省局畜牧处;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九)加强扶贫定点村对口帮扶。严格落实帮扶工作责任,选派优秀干部到封丘县东大村任驻村第一书记,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因户因人精准施策,逐一研究制定贫困户脱贫方案,协调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开展局属各党委(支部)与东大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各级畜牧部门也要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驻村帮扶工作,不断改进帮扶方法,把扶贫与扶志扶智、扶能扶业结合起来,切实做到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牵头单位:省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局人事科技处、局属各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十)动员行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和支持涉牧行业协会、商会、学会通过结对帮扶、技术服务、慈善捐赠等方式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踊跃参与贫困地区畜牧产业基地建设、畜牧龙头企业引进、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产销对接等产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涉牧行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牵头单位:省局产业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畜牧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畜牧部门要把畜牧产业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畜牧产业扶贫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积极开展畜牧系统扶贫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攻坚能力。省局定期开展联系指导,通报工作进展,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完善全省畜牧产业扶贫考核办法,每年年底对各地进行绩效考核,对扶贫成效突出的地方进行通报表扬并在项目资金上重点倾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各市、县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畜牧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省辖市、直管县方案于9月底前报省畜牧局备案。

(二)加大支持力度。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粮改饲试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向53个贫困县、特别是向4个深度贫困县倾斜,确保用于贫困县的畜牧业专项资金占全省资金总量的比例逐年提高。省辖市畜牧部门在安排有关项目资金时,扶持贫困县的增量资金要高于本地的平均水平。贫困县畜牧部门要结合产业扶贫需要,认真谋划项目,积极与扶贫、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争取将更多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畜牧产业扶贫项目。

(三)创新扶贫机制。加强对畜牧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形成规律的研究,深度挖掘、精心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持续、可借鉴的帮扶模式,切实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尤其要大力推广多要素帮扶、种养结合帮扶、土地收益帮扶、寄养代养等帮扶模式,引导贫困户与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多方共赢。强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贫困地区特点的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众筹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畜牧产业扶贫。探索创新保险产品,对畜牧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提高畜禽养殖抵抗风险能力。适时召开畜牧产业扶贫现场会,通过观摩学习、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畜牧产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四)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畜牧产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好畜牧产业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帮扶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各级畜牧部门党员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摸实情、解剖麻雀出实招,做到责任上肩、措施落地,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扶贫举措的落实。

(五)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采取入户咨询、集中宣讲、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大力宣传全省各地畜牧产业扶贫进展动态、经验做法、先进人物、典型案例,不断扩大我省畜牧产业扶贫的影响力和宣传面,营造浓厚的畜牧产业扶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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