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广告审查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河南省农业厅
项目名称: 农药广告审查
项目审批: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申请人的资质
3、农药广告文稿及有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可信
法律依据:
1、《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
2、《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6号)
3、《农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年农业部令第20号发布,2002年农业部令第18 号、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07年农业部令第9号修订)
4、《农药广告审查办法》(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30号颁布)
5、《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
办事条件: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农药广告审查表》(一式五份)
2、拟发布的农药广告文稿、广告内容(一式五份)
3、《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复印件)
4、《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复印件)
5、规范的并正在使用的标签、说明书
6、部分广告内容须提供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7、影视类广告和音响类广告提供1-6项材 料(各一份)后申请人可以先申请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制作影视类广告或音响类广告作品,再申请终审。申请终审时除提 供上述1-6项材料外,影视类广告还需提供含有该广告内容的光盘或录像带,音响类广告还需提供含有该广告内容的录音带。影视类广告和音响类广告也可直接申请终审。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厅行政服务大厅受理材料,种植业管理处流转至省药检站受理申请人递交的《农药广告审查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2、技术审查 省药检站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3、办理批件 省药检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省种植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送主管厅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
承诺时限: 初审、终审各为7个工作日;直接申请终审的,10个工作日(技术资料审查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