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仅11月份我省就已陆续下达资金126亿元,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据了解,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扶贫项目恢复重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等方面,其中32.6亿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和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群众住有所居、温暖过冬;3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加快交通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有效改善群众出行条件;27.8亿元用于支持开展水库、河道、蓄滞洪区、淤地坝等影响防洪和供水安全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其中20亿元用于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29亿元用于支持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相关工作,为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和明年粮食丰收奠定基础;6.6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对农村基础设施及光伏电站、扶贫车间、设施农业等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恢复重建,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下达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95.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