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河南日报农村版
11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改革任务计划于明年10月完成。
据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旨在通过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2015年自中央启动改革以来,我省先后有济源市、获嘉县、濮阳市华龙区、新县等18个市、县承担国家试点任务,每个省辖市还有1个县承担省级试点任务,目前试点任务已完成,为全省面上工作探索了路子、提供了经验。
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薛玉森介绍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我省于2015年开始先行试点,2018年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5月我省获批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目前稳步实施,进行顺利。截至今年5月底,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截至9月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份合作制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完成比例,分别达到61.7%、47.2%、47.8%;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居)30373个,占比47.8%,全省改革任务计划于明年10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