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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破解种地困局

文章来源: 河南日报

“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民,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土地。”10月16日,河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伟强说,中国历次改革都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始,改革开放同样由农村开始。


改革开放前,农村一直实行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度。


1978年我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这一改革解放了生产力,赋予了农民更多生产自主权,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都由承包户说了算。


陈伟强说,这是农村土地改革的第一部曲。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加快,农业农村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打工,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出现分离;另一方面,分散经营导致现代化的机械、技术及管理模式无法发挥作用。因此,农村改革进入第二部曲,这就是“三权分置”改革。这一改革,既解决了大量农民工在务工的同时牵挂家中“一亩三分地”的困扰,又让有资金有技术的企业和个人在广阔的农村开拓出了一片新天地,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新路径。


由于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实现规模经营出现了不同路径和形式。省农科院田建民研究员说,总结各地实践,目前主要有两种路径。


一种是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形成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对于大量农村劳动力基本或完全脱离农业、农民流转土地意愿强烈的地方,采取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直接分离。通过这种形式的“三权分置”,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第二种是通过土地经营权共享形成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对不愿意完全放弃土地经营权的,可以通过股份合作、托管半托管等形式,发展以服务集中为特征的农业规模经营。这种路径选择,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有效提升了农业社会化、组织化生产经营水平,解决分散经营下“地怎么种好”的问题。


未来我省如何推动“三权分置”改革?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李中伟说,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全域化布局是一个重要抓手。根据计划,到2020年,我省将启动实施约100个示范村镇建设。通过优化耕地布局,整治废弃土地,推动土地流转,努力探索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河南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