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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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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河南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作为身处乡村农业第一线的代表,我深刻地感受到,广大百姓对优质农产品的诉求越来越强烈,食品安全问题在当下的家庭生活观念里已经占据到了前所未有的比重。”1月16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原阳县太平镇水牛赵村支部书记、河南水牛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俊海接受采访时说。 赵俊海建议,在保证农民个体土地权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土地治理与土地经营权改革。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必须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施,同时做好土地整治与土地流转有效对接。积极培育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吸引各类主体参与项目区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经营主体的集约化市场运营,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新型经营主体加上适度规模经营,既提高了农业产业的技术管理标准,又增强了市场风险抵抗力,从根本上提高了农业的现代化、科技化、产业化,通过几年的发展壮大,土地的亩产价值实现3-5倍的整体提升将不是个梦,而这是个体农民种植无法普遍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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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河南湖滨:温室大棚铺出致富路

    近日,在湖滨区交口乡富村绿波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温室大棚里,贫困户任苏娜正在采摘西葫芦。目前,该合作社已带动30户社员加入,发展蔬菜大棚200余个,每个大棚年纯收入3万元,为周边100多人提供就业岗位。新建成寿光第五代温室大棚14个,带动50户贫困户共167名贫困群众增收,每年为每户贫困户分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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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2018年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面积14.8亿亩

    按照扩面、提速、集成要求,农村改革在关键处精准发力,呈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新态势。截至目前,我国已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9.3亿亩,完成水稻、小麦和大豆划定任务。2019年要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确保完成10.58亿亩划定任务。中央明确,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 农村土地改革制度稳妥推进。截至2018年底,我国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面积14.8亿亩,占承包地实测面积的89.2%,30个省份已报告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2018年,我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涉及近1000个县,首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13万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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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河南安阳求真务实把好脱贫关

    日前,河南省安阳市根据相关部门视察了解到的情况反馈,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出思路想点子不多,以送鸡鸭、买猪羊、给现金等方式实现“算账脱贫”现象,或者为了避免矛盾,将扶持政策的优惠补助平均摊派,没有做到精准到户。这些现象反映了个别人作风不严不实,背离了脱贫攻坚政策初衷,必须严格加以杜绝。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推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对世界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帮扶干部作为脱贫攻坚的生力军,对于做好帮扶工作、完成脱贫任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不折不扣找对模式、用对方法,求真务实把好“脱贫关”。 要在实践中见行动。帮扶贵在精准,扶贫干部要“脚下沾满泥、心中有本账”,身入农家、心入群众,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落实每一项政策,办好每一件实事,真正把各项惠民措施送到群众心坎上。要多看、多问、多想,真正了解贫困群众所急、所难、所需,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帮扶原则,对症下药,将扶贫帮在点子上、做到长远处,切实帮助贫困户补足短板,使贫困人口实现自主致富。 要在政治上见担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帮扶干部作为脱贫攻坚的一线战士,一定要真情实意帮、真刀真枪干,增强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定力,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提高困难群众收入,真正挖掉穷根,实现群众期盼的幸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要防止形式主义,扶真贫、真扶贫,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广大扶贫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工作,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就一定能够夺取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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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农业农村部:2019年国产大豆和生猪迎扩产良机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农业农村部昨天(16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主要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解读当前农产品市场热点问题。2018年,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首次小幅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下调,政策调整效果开始显现,呈现出一些积极变化。小麦、早籼稻和稻谷播种面积分别下降1.0%、6.8%和1.8%。主产区小麦、早籼稻开秤价低于2017年,后逐步涨至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市场化购销趋于活跃,成为农民卖粮的主渠道,优质优价特征进一步显现。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唐珂表示,2019年我国将继续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唐珂:小麦最低收购价在2018年11月份已经公布了,每斤小幅下调3分钱。稻谷最低收购将也将于春节前后公布,预计将以稳为主。我们要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主动适应形势变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种好粮”、“卖好粮”,因地制宜发展优质稻和专用麦。 2018年,我国玉米库存消化进度超出预期,市场价格稳中有涨。受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和种植面积调减影响,2018年我国玉米产需缺口扩大,库存消化进度加快,临储拍卖累计成交突破1亿吨。全年玉米价格稳中有升,新玉米上市后收购价普遍走高,但并没有出现暴涨,年底随着玉米上市量增加,市场价格逐步趋稳。 唐珂:随着东北地区玉米深加工产能陆续投产,2018/19年度我国玉米需求将继续增加,产需存在一定的缺口。临储玉米将继续保持较快的消化节奏,因此2019年很可能是我国这一轮玉米去库存的尾声,也可能是近年来我国玉米生产由降转增的转折之年,玉米种植面积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有所恢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玉米市场供给。 唐珂介绍,2018年美国大豆进口关税提高、进口量大幅减少,政府、企业等各方积极应对,市场主体大量采购巴西等国大豆,有效缓解了供应压力,并通过主动推广低蛋白饲料配方、拓宽蛋白粕来源,降低了下游豆粕需求。国内大豆市场运行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唐珂:目前,新一年度的南美大豆播种进展顺利,美国大豆库存大幅增加,预计全球大豆供需关系保持宽松。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今年我国进口大豆在总量上是有保障的,市场有稳定运行的基础。随着国家对大豆生产支持力度的加大,2019年播种面积有望继续增加,国产大豆供给能力稳步提升,与进口大豆价格的联动性有可能增强。 2018年8月份开始,我国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疫情,但影响有限,猪肉价格总体波动不大。全年猪肉批发市场均价为每公斤18.7元,同比跌12.1%。猪肉价格总体呈现“上半年下跌、下半年季节性回升、非洲猪瘟发生后产销区有所分化”的特征。唐珂表示,预计在春节前,生猪价格将保持稳中略降,市场供应充足。 唐珂:总的看,市场供需相对宽松,春节前价格保持总体稳定,不会出现大的波动。2018年12月份全国生猪存栏同比下降4.8%;能繁母猪存栏同比下降8.3%,连续3个月跌幅超过5%的预警线,意味着今年下半年生猪上市量偏少,猪价上涨的可能性较大。总体来说,今年下半年猪价将看好,所以养殖场户应适时补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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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国家将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清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我国粮食收储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粮食市场化收购比重大幅提高,优质优价特征更加明显。2018年全年各类企业收购粮食7200多亿斤,其中夏粮市场化收购比重超过90%,秋粮市场化收购比重稳步提高。同时,政策性粮食不合理库存消化进度加快,全年消化库存近2600亿斤,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另外,为全面掌握政策性粮食库存情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我国将组织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这是继2001年、2009年后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性库存大清查。 这次清查从今年4月份开始,主要对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数量和质量进行清查。同时,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对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 为保证大清查取得预期效果,2018年下半年,在安徽、福建、江西等10个省20个地市开展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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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中国粮食库存消化超额完成任务

    中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张务锋17日在京透露,2018年,中国政策性粮食不合理库存消化进度加快,全年消化库存近2600亿斤,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张务锋是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年度工作会上说这番话的。为推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中国官方此前完善了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修订执行预案,进一步厘清各方责任。 张务锋透露,2018年,中国夏粮市场化收购比重超过90%,秋粮市场化收购比重同比稳步提高。东北地区玉米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的积极效应不断释放;新疆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成功实施,各方面反响良好。 他表示,2018年,各类企业全年收购粮食7200多亿斤,没有出现“卖粮难”。政策性粮食不合理库存消化进度加快,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在粮食产业方面,张务锋透露,2018年,中国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增幅有望达到10%左右,保持了稳中向好势头。中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支持范围和扶持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一批兴粮惠农项目见到实效。 张务锋指出,中国粮食产需尽管总量基本平衡,但是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不足,大豆产需缺口较大,玉米工业消费快速增长,部分品种阶段性过剩,供给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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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清洁肥料助推农民降本增收

    新技术成果正在为农业高质、高效、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光碳核肥,这一清洁型、环保型碳能源肥料,可以有效推动农民降本增收,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光碳核肥项目是为了响应国家健康中国的号召,为消除农药、化肥的残留危害,生产无公害粮食、蔬菜、水果等有机食品而开发,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发明项目。”德州绿水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爱民说。 使用光碳核肥不仅生产成本减少、收入增加,还使农产品绿色有机、口感更好,同时可以改善环境。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研究所原副所长、全国肥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吴玉光表示,使用光碳核肥,可以减少10%-20%的化肥使用量,同时也极具经济价值。“投入10块钱的二氧化碳肥料,可以减少15-20块钱的化肥肥料,并且提高15%-20%的产量。”吴玉光说。 张爱民表示,此次多方合作将打造规模化的平台,构建农产品种植到销售全产业链,带动更多优质优价的农产品生产,让农民增收,让更多百姓吃上优质的有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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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深入推进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改革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我们就《办法》的修订背景、内容及贯彻落实等有关情况,采访了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 问:当前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情况如何?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作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起步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经过多年发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鉴定制度和组织体系。目前,农业农村部设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省设有31个省级鉴定机构,全部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300人左右。近年,每年完成鉴定的农机产品超过5000个。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立足于开展农机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的验证评价,为推进农业机械化提供了重要支撑,成为农机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提供重要保障。农机试验鉴定成果为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技术,组织开展示范推广提供了依据,已经成为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广现代农业技术装备的重要抓手。二是为农民选购适用农机提供重要依据。农业机械产品鉴定合格后发放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不仅得到了国内广大农机用户和企业的认可,也具有了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对引导农机市场健康发展、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促进生产企业技术进步。农机试验鉴定促使企业执行现有国家强制性安全、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品;帮助企业了解农民和农业生产对产品性能和适应性的实际反映,分析产品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企业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提升。四是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挥支撑作用。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购机补贴政策以来,一直将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作为确定补贴产品资质的主要依据,农机鉴定结果信息是实施补贴机具分类分档的重要技术支撑,为资金的科学使用和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问:为什么要对现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进行修订? 答:现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以下简称“现行办法”)是我部2005年制定的,2013年和2015年先后做过两次个别条款修订。当前,随着农机化加快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迈进,对增强农机鉴定有效供给、转变鉴定方式、优化鉴定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精神要求,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实际,也需要深化农机试验鉴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农机试验鉴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畅通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需要。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对新型农机产品需求日趋旺盛。“现行办法”将农机鉴定分为推广鉴定、选型鉴定、专项鉴定三种,多年来实施的重点是推广鉴定,鉴定的对象主要是已有推广应用基础的成熟产品,缺乏对创新产品鉴定的制度性安排。创新产品鉴定渠道不畅,进而无法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因此,有必要修订“现行办法”,明确创新产品鉴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创新产品鉴定,为加速农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提供鉴定技术支持,调动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二是优化鉴定内容,减轻企业负担的需要。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需要改革“现行《办法》”中存在的交叉重复和无实际作用的内容,如推广和选型鉴定内容基本一致,专项鉴定的目的不够明确;将鉴定分为部省两级,存在职能交叉重复、鉴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又如要求企业在鉴定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申请鉴定,属重复性工作;要求企业申请鉴定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定型证明,以及鉴定时进行的生产条件审查等,都与鉴定工作关系不大,不同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这些都需要深化改革,形成全国统一、规范、高效的鉴定体系,既有效保障技术推广的需要,也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理顺职能关系,强化鉴定公益服务的需要。2015年修订时,将鉴定证书发放工作由农机化主管部门下放到鉴定机构,但涉及的相关规定并未相应修改,如制定公布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获证产品证后监督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仍由主管部门承担,需要依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做相应修改,理顺政事职责,强化鉴定机构责任和监管要求。同时,2017年3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至此,农机鉴定经费保障方式由向企业收费转变为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鉴定转变为纯公益性服务。目前,我部和各省农机鉴定机构基本都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适应经费保障管理方式变化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需相应修改“现行《办法》”相关规定,重新明确行政部门、鉴定机构的相关职责,强化鉴定的公益性服务要求。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的修订过程? 答:从2017年3月份,我司会同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启动了修订工作,先后多次到鉴定机构和企业调研,并组织农机化主管部门、鉴定和推广机构、企业、专家进行了深入研讨。2017年5月确定了修订工作方案,从为企业松绑减负、支持创新、优化鉴定体系、理顺实施关系、强化公益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修订内容。2017年7月形成了初稿向各地农机化主管理部门、农机鉴定机构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9月中旬将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送审稿)》提交我部政法司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对送审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18年2月,在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农村部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意见300条,共采纳或者部分采纳106条。2018年5月形成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修订草案)》。2018年12月18日通过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12月30日正式对外发布。 问: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这次修订《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的新要求,在畅通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优化农机鉴定体系、减轻申请企业负担、转变管理服务方式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现行办法34条修改成了32条,其中修改的26条,删除的3条,新增了1条,未修改的6条。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修改内容。一是修订鉴定分类和内容,畅通创新产品鉴定渠道。原鉴定分推广鉴定、选型鉴定、专项鉴定三类,修订后保留了推广鉴定和专项鉴定,删除了选型鉴定,明确专项鉴定内容为考核、评定农业机械创新产品性能。二是修订鉴定内容和证书管理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取消了企业申请鉴定提交营业执照、产品定型证明文件,以及对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等要求;将鉴定证书有效期满后续展,调整为证书到期仍符合现行鉴定大纲要求的,实行注册管理;推行申请、受理、审核、发证、注册信息化管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相应增加了证书注销的要求和情形;同时明确企业书面承诺,保证申请鉴定的产品为合格产品、资料真实有效;对违反规定被撤证的严重情形,5年内不受理鉴定申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修订鉴定分级、分工,避免交叉重复。取消了鉴定分部、省两个层级及平行制定鉴定大纲、开展鉴定的制度设置,明确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公布推广鉴定大纲、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专项鉴定大纲,农机鉴定机构依据和遵循鉴定大纲开展鉴定,证书全国有效,解决了全国农机鉴定,特别是推广鉴定部省之间、省与省之间内容、方法、程序等标准不统一、交叉重复等问题,使鉴定分工更为合理,优化了鉴定体系。明确农机鉴定大纲应当根据法规、标准的变化和农机产品技术发展情况进行修订、废止,不断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需要。四是修订鉴定机构服务和监督内容,落实政事分开。明确鉴定属公益性服务。取消了主管部门确定、公布鉴定机构及可鉴定产品范围的规定,将行政主管部门制发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职能下放至鉴定机构,将监管通过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的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改为由鉴定机构负责,取消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进行调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的规定等,理顺主管部门和鉴定机构的关系,落实“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同时,增加了相关规定,鼓励鉴定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共享资源,增强能力。五是删除了不必要和与公益性鉴定工作无直接关系的条款。如鉴定机构从事仲裁检验等其他鉴定内容等。 问: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办法》? 答: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研究部署农机化工作,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加快新型农机产品检测鉴定,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推广作用”,为我们贯彻落实《办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下一步,我们要抓紧制修订出台具体操作层面上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尽快发布全国统一的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明确过渡期有关工作安排的意见措施,组织开展《办法》的宣贯和培训工作,推动《办法》顺利实施。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办法》宣贯落实,结合实际做好有关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特别是要积极研究制定专项鉴定配套制度和大纲,加快创新产品鉴定步伐。农机鉴定机构要树立主体意识、改革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做到工作不停、力度不减,改革到位、推动农机鉴定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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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2019-01

    河南省今年要新建高标准粮田500万亩

    1月17日,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获悉,2012年以来,河南省已累计建设高标准粮田6149.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一半左右。今年要新建高标准粮田500万亩,进一步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 近年来,我省持续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2018年粮食总产达1329.8亿斤,占全国的1/10,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一是实施耕地保护。加强基本农田保护,防止耕地非农化,保证粮食种植面积;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把土地的“负担”降下来,提升耕地地力。二是稳定粮食生产。不断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5亿亩以上,口粮面积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0亿斤左右。三是树立大食物观。粮食安全实际上是食物安全,过去我们吃饱饭主要靠粮食,现在人们食物需求多样化,要坚持市场导向,不但要让群众吃得饱,更要让群众吃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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